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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政府各部门的数据要素、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的分工!
  • 2022年06月13日 10:55 发布人:

  深圳市发布的《加快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的建设的意见》,给数字深圳的各相关部门进行了明确的分工。

  一、数字经济。

  1、数据要素市场-发改委牵头。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搭建市场化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提升交易监管水平。支持政府与行业优势企业建立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鼓励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利用开放数据,开发个性化服务、精准化治理等典型应用,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稳妥推进数字货币在新零售、电子商务、行政收费等场景进行试点测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一般都会把牵头部门放在第一位。

  2、产业创新发展-发改委牵头。

  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统筹布局,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产业政策体系,打造一批集聚电子信息产业高端研发和制造企业的支撑型产业园区。以5G技术为引领,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围绕无人驾驶、车联网、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医疗、交通、金融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智慧应用示范标杆项目和示范街区。加强政府部门对智慧化、数字化技术的首购首用,以数字政府建设和应用为牵引,带动新技术、新模式规模化应用,定期推出优质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开展全国鲲鹏产业示范区建设,建设中国鲲鹏产业源头创新中心,支持在政务、金融、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3、企业上云数智-工信局牵头。

  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打造系统化多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拓展“智能+”,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上云”,支持企业以数字化转型加快组织变革和业务创新,培育数据驱动型企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平台型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支持打造“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产业链,支持产业以数字供应链打造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

  4、数字经济-云上城市行动-政数据牵头。

  实施“云上城市”行动。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打造线上办公、线上会展、线上教育、线上问诊、线上购物等“云上城市”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推进)。

  二、新基建。

  1、通信网络-工信局。

  推动通信网络全面提速。在实现5G城市级独立组网的基础上,构建覆盖“5G+千兆光网+智慧专网+卫星网+物联网”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双千兆城市”建设,加快建成5G政务专网、1.4GHz无线宽带专网和1.8GHz行业专网。探索多标识解析技术应用创新。推动5G在政务、车联网、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医疗、物流、能源等领域深度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

  2、感知物联-工信局。

  加快终端设备全面感知。积极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感知设备,依托物联、数联、智联一体化平台,融合摄像、射频、传感、遥感和雷达等感知单元,建立“天地空三位一体”的城市泛在感知网络,不断增强城市立体化的智能感知能力,建设全面感知的“活力”城市,推动城市运行、自然资源、环境、气候等智能多源感知应用。进一步优化多功能智能杆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3、大数据中心-政务局。

  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整合全市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加快完成同城双活数据中心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异地备份中心建设。统一全市政务云架构,推动应用系统在政务云和公有云混合部署。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中枢和应用中枢,支撑各部门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协同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建设全国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华南区域服务核心节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生产要素流通汇聚枢纽。探索开展数据资源跨境、跨域、跨级融合互通和协同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大湾区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

  4、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发改委。

  加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整合提升。支持龙头企业创建人工智能开源开放服务平台,增强算力、算法、数据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推动交通、金融、医疗等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高地。促进云计算与5G融合,建设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实现算力的“云边端”统筹供给和协同调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区块链基础设施-发改委。

  加快区块链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统一的区块链底层设施环境,打造具备高性能、高安全隐私、高可扩展性以及可编程能力的政务联盟链平台,提供存储、加密、时间戳、共识机制、跨链等区块链服务。支持相关企业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协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公共服务。

  1、放管服-政数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缩减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环节,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创新。依法利用个人和企业“画像”,拓展信用监管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建设完善“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提升公开透明市场化环境和法治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2、数字市民-政数局。

  实施“数字市民”计划。大力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构建“数字市民”认证、管理和应用体系,建立数据账户和用户信息授权机制,建立健全市民办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减少证明材料重复性提交,推动“数字市民”可跨城办理业务、跨域使用数据。探索建立全市统一“市民码”服务体系,推动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和多码融合、一码通用,不断丰富“一号走遍深圳”内涵。(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档案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3、公共服务一屏享、一体办-政数局。

  推进公共服务“一屏享、一体办”。加快构建以“指尖办”为主渠道,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全面提升“i深圳”系列服务品牌,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应进必进”,除特殊情况外,部门自建的申办受理功能应向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迁移。推进“12345”热线平台智能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好差评”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4、秒报秒批一体化-政数局。

  推广“秒报秒批一体化”等服务。在“一网通办”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共享,推广“秒报秒批一体化”模式,让企业、市民办事只需“选择”,无需“填空”。加快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拓宽“一件事一次办”的覆盖范围,推动政务服务由“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强化党政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党政机关办公信息化水平,建成全市统一协同办公平台和党政机关内部办事服务“一次了”系统,让政务运转更高效、更智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5、民生服务智慧化-政数局。

  全面提升民生服务领域智慧化水平。积极推广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民生服务领域应用,着力提高服务品质,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推动远程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数字文化等重点领域服务新模式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

  四、城市治理。

  1、数字孪生-规自局。

  探索“数字孪生城市”。依托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数字化手段,开展全域高精度三维城市建模,加强国土空间等数据治理,构建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链接智慧泛在的城市神经网络,提升城市可感知、可判断、快速反应的能力。(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建设局)。

  2、城市智能中枢-政数局。

  打造城市智能中枢。依托市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聚合行业应用系统和数据,升级“城市数字大脑”,强化数据推演为城市治理赋能,通过数据分析支撑城市重大决策,打造鹏城智能体的智能中枢。以数据驱动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建立智能监测、统一指挥、实时调度、上下联动的城市运行体系。建立全市大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应急系统、信息、资源、预案等全方位联动,形成全市应急“一张网”。(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3、公共卫生智慧化-卫计委。

  提升公共卫生防护智慧化水平。强化公共卫生数据采集整合和共享利用,实现与医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智能预警机制,有效支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实现联防联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4、基层治理-市委组织部。

  推动科技赋能基层治理。优化“多网合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条块结合”的统一基层网格治理平台,全面推广统一地址库应用。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

  5、社会信用-市监局。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库,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创新信用建设服务方式,推动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推动“互联网+监管”改革,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6、区域协作-政数局。

  深化智慧城市合作。探索建立标准统一、开放的数据端口,建设互通的公共应用平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深化与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加快深圳—新加坡智慧城市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在数字互联互通、人才交流和培养、技术合作与创新创业等重点领域全面合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大湾区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五、网络安全-网信办。

  1、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等相关法规。加强规划建设、运行监测、通报整改等各重点环节的网络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个人信息开发、利用、保护定期检查,深入推进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网络不良信息技术监管处置能力,强化有害信息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密码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

  2、强化网络安全整体防护。

  建立健全“防御、监测、打击、治理、评估”五位一体的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推进密码全面应用,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形成网络安全整体防护体系。完善数据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数据采集、生产、加工、共享、服务、消费等全链路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加强信息安全审计,引导各部门数据生产、加工和消费链路部署在可监控的安全环境中,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提供整体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密码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

  3、强化安全技术应用创新。探索动态防御、量子密钥通信技术在重要领域的应用。推动安全可信技术在传输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和安全计算环境的应用。研究利用多种数据脱敏算法,避免个人标识、属性、成员关系等各类隐私数据泄露。推广数字水印,增强电子文件的可追溯性。落实网络安全审查工作制度,促进先进技术应用与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相结合。(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密码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合计24项工作:

  1、发改委 主导4个项目,参与 9个项目。

  人工智能基础设施

  区块链基础设施

  数字经济数据要素

  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

  2、政数局主导五大板块中,除了网络安全的四个板块中的9个项目,参与22个项目。

  新基建-大数据中心

  公共服务-放管服

  公共服务-数字市民

  公共服务一屏享、一体办

  公共服务-秒报秒批

  公共服务-民生服务智慧化

  城市治理-城市智能中枢

  城市治理-区域协作

  数字经济-云上城市行动

  3、工信局主导3个项目,参与8个项目。

  新基建-通信网络

  新基建-感知物联

  数字经济-企业上云数智

  4、网信办主导3个项目,参与5个项目。

  网络安全-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网络安全防护

  网络安全-安全技术应用创新

  深圳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政数局、大数据局,已经成为数字化城市的中坚力量。

(来源:中国智慧城市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