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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治理实践
  • 2017年02月24日 10:21 发布人: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网络安全法》第一条指出,其目的是“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2016年12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以下简称《战略》),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五点主张”的基础上,分析了维护我国网络空间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指出了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的网络安全战略目标,体现了我国对于网络安全发展的顶层设计思路,明确了维护好中国网络安全的战略任务。

网络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影响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进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与此同时,网络中个人的信息安全时常受到威胁,隐私权随时面临被侵犯的风险。以移动网络为例,2016年10月1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5年中国手机网民网络安全状况报告》表明,95.9%的手机网民在2015年遇到过手机信息安全事件,在所有遇到过手机信息安全事件的用户中,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影响到正常工作生活和由于手机安全问题花费时间和精力解决的用户占比分别为26.4%和26.1%;造成用户话费、流量丢失或者账户资金丢失等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为8.9%。个人信息的泄露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赌博、网络拐卖、淫秽物品传播等新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给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新华网发布的《2011-2015年度网络违法犯罪大数据报告》显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公安机关侦办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从2011年的4.7万件增长至2015年的173万件,翻了35.8倍,仅2014年,就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7086亿元。《战略》明确提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为维护个人合法权利、减少网络犯罪、营造文明网络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显示了我国对于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重视。

网络安全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国家治理越来越体现出数字化特征,随之而来,国际上网络安全事件频发,网络攻击威胁国家机器运转,破坏国家经济的运行,导致国家机密的泄露,直接影响国家安全。2010年被称为“超级工厂病毒”的“震网”病毒利用微软系统中的漏洞,一反网络病毒只攻击虚拟目标、通过窃取个人信息牟利的认知,被检测出大肆攻击真实世界中的国家基础能源设施和其他世界各地的重要目标,具有极大的破坏力,给国家和社会安全造成巨大隐患。根据《解放军报》的报道,2013年美国曾利用“震网”蠕虫病毒攻击伊朗的铀浓缩设备,导致伊朗1000多台核设施的离心机陷于瘫痪,国内的个人和企业用户也遭到了攻击。又据前CIA(美国中央情报局)技术分析员爱德华·斯诺登(EdwardSnowden)的曝光,美国一直在以各种方式对我国网络进行监控,窥探机密,获取情报。因此,树立危机意识,加强网络安全的防控能力,树立与时俱进、符合国际形势的网络安全观对于我国的和平发展大计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安全法》和《战略》是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网络强国战略的目标,到21世纪中叶,我国应实现以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日益巩固,在引领全球信息化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而如果缺乏网络安全,网络就难以健康持续发展,信息化的进程就会始终面临威胁和阻力。《战略》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指出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意义,为我国网络核心技术的发展、信息化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结合指明了方向。《网络安全法》的制定是我国互联网法制建设的重要进展,为我国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网络强国战略的目标顺利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和《战略》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也是可能遭到重点攻击的目标。我们必须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在当今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信息化和数字化,而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则给国计民生带来了威胁。根据201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研究院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中国网站安全报告》,运营商、政府教育及医疗行业存在着较多问题,区县及以下单位合计发现252969个高危漏洞,各省市级单位暴露出108722个高危漏洞。《网络安全法》和《战略》的制定,指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明确了国家网信部门对于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地位,具体化了各部门在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增强识别能力,在面对网络安全威胁时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让互联网治理有法可依,有利于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

《网络安全法》和《战略》体现和展示了我国的网络安全观,有助于提升全球互联网合作中的中国话语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目前,大国网络安全博弈,不单是技术博弈,还是理念博弈、话语权博弈。网络安全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只有立足开放环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互动、博弈,吸收先进技术,网络水平才会不断提高。面对信息化时代全球网络安全新格局,《网络安全法》和《战略》体现了我国对于网络空间安全以及国际互联网安全战略关系的深刻认识,《战略》中提到的有关建立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和可控性等战略任务,以“维护主权、和平利用、依法治理、统筹发展”作为基本原则,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延续了总书记提出的“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主张,有助于让世界进一步了解中国在传统国际政治领域和网络空间的行为与意图,在推动国际网络空间安全多方合作进程中增强中国话语权。

最后,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战略》,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媒体报道、会议培训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一方面提升领导干部的信息化水平,做到懂网、用网、上网,对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对于网络安全知识有充分了解,对于网络安全隐患能充分感知,以《战略》为要求,以《网络安全法》为底线,切实树立网络安全意识,真正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全社会加强学习国家网络安全观,维护网络安全,需要全体网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通过宣传,使《网络安全法》和《战略》深入人心,真正感受到国家维护网络安全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到网络安全监督和营造文明网络生态的行动中来。

二是重视人才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互联网主要是年轻人的事业,要不拘一格降人才。要采取特殊政策,建立适应网信特点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把优秀人才凝聚到技术部门、研究部门、管理部门中来。培养网络人才,要把握住信息化时代知识更新速度加快、世界变化日新月异、信息爆炸的特点,切实抓好教育工作,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复合型信息化人才;要倡导终身学习理念,鼓励自主学习,做好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要加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监督等手段宣传网络安全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对于《网络安全法》和《战略》的理解。

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要加快节奏制定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多层次的互联网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重视国家层面立法,提升法律效力等级,加强处罚力度;重视立法内容的完善,完善执行标准,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重视立法的前瞻性,面对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形式,主动立法,减少法律空白;重视法律配套机制的完善,明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和个人的权责关系,切实有效地落实法律规定。要加强对于网络安全发挥的执法、司法能力,狠抓法律落实。重视网络安全的核心技术,加强执法人员的技术能力;重视执法过程中的国际合作能力,以技术手段维护我国网络疆域的相对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