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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行动
  • 2015年07月13日 00:00 发布人:咨询组

广东省“互联网+”运输服务行动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网络时代新趋势,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运输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引导运输服务新业态健康发展,不断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个性化运输需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互联网引领综合运输服务,以互联网引领运输产业转型升级,以互联网引领运输行业治理体系构建,到2020 年,全省基本实现综合运输海量数据融合开放及交互交易,构建旅客运输一票到家、货物运输一单到底、公共信息一站解决、服务监督一号畅通、监测应急一体联动的“互联网+综合运输服务”一张网的“六个一”发展格局。

二、工作思路

深刻认识综合运输服务的根本是提供完整高效的位移服务,大交通、大市场、大数据构成提升综合运输服务的三大基石,信息技术革命引领综合运输服务新方向,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驱动的先导力量,实现客运服务JOD(Just on demand)、货运服务JIT(Just in time)等就在身边的“云服务”,将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巨大成就,有效转化成社会的认可度和行业的美誉度。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与建设。

1.完成综合运输服务信息化顶层设计。在“广东省智能交通顶层设计研究”框架下,加快完成《广东省综合运输服务信息化顶层设计报告》,明确到2020 年全省综合运输服务信息化的整体思路、基本方向、关键领域、重点任务、阶段目标、建设时序以及与相关横向系统的边界、接口和共享融合机制,构建综合运输服务信息化“六个一”的发展格局。

2.构建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大数据中心。依托厅档案信息中心、省运管局、广州航交所建立综合交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三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可视化,到2017 年,基本完成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的全面整合。以此为基石,依托云技术,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业务的异构系统的互联互通,到2020 年,基本建立涵盖公路、水路、民航、铁路、邮政及气象等部门的信息采集、交换、共享和应用机制,全省基本建成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大数据中心,实现海量数据深层次的交互融合与挖掘应用。

3.加强大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引导互联网企业在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首先研究道路运输数据公开共享和安全交换机制,梳理完善数据分类标准与开放目录。在此基础上,制定《综合运输数据开放办法》,明确普遍开放、限制开放和特许开放的相应开放内容与开放条件,约定政府、企业、个人数据开放共享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建立综合运输数据开放平台,优先开放高价值数据,鼓励基于开放数据应用创新的实践和行动,引导互联网企业在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优质的公共服务。联合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据产品化和商品化,逐步建立综合运输数据资产管理服务平台。

(二)以互联网引领公共出行服务。

4.推进公共交通卡互联互通工作。出台《广东省公共交通一卡通管理办法》,大力开展移动支付等互联网新技术在公共交通一卡通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快推进“岭南通”在所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全面覆盖及在城乡道路客运、城际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完善岭南通产业联盟。到2017 年,基本实现“岭南通”在全省公共交通出行链的全覆盖。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申领广东省级业务密钥,对接国家清分结算平台,指导岭南通公司积极参与全国交通一卡通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到2020 年,基本实现与全国重点区域间及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的互联互通。

5.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服务智能化。应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加快广东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化油补管理子系统功能,实现全省城市公交、出租、轮渡和轨道交通基础数据和运营监管数据的科学采集和可视化,结合城市客运线路站点专项调查数据及公交一卡通刷卡等数据,加强城市客运行业统计分析、服务评价监测和发展绩效考评,有效落实国家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要求,为线网优化布局、优惠政策制定等提供决策依据。

6.加强城市客运行业信息化应用。推进国家和我省公交、出租汽车信息化、智能化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完善我省公共交通数据字典和信息化标准体系。竞争性引入互联网巨头或专业公交智能化运营商,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城市客运企业生产管理、运营调度和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应用。以移动互联技术驱动传统出租行业加快改革创新,促进遵循数据开放共享机制下的移动互联网约车等新业态规范发展。推广95128 服务电话号码,规范全省出租车电召服务。

7.加快完善全省汽车客运联网售票服务。根据国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我省汽车客运联网售票特许经营模式,加强政企合作。2016 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乡镇以上客运站及农村邮政网点的联网售票服务网络,与主要港口、码头实现互售票,开展公水、陆岛联程运输;广泛应用二维码、微信及公交智能卡等先进信息技术,统一全省电子客票,提供实体网点、网站、移动APP 等多样化售票服务。

8.建设多层次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票务平台。2017 年,实现与全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联网,开展与铁路、民航的联网联程售票,为群众提供各种城乡运输服务信息的“一站式”查询及“一票到家”的出行服务,逐步实现综合运输服务互联网化,构建适应不同群体、不同需求层次的一体化出行服务体系。

出台联网售票管理办法,鼓励客运企业或第三方客运服务企业依托综合运输票务平台开发自有售票系统、包车服务系统、O2O 综合服务系统及相关APP 应用,主动公开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或技术等级等信息,开展自主组客、 自选座位、定制班车、定制包车、联乘联运等个性化出行服务。

9.构建智能交通感知网络。统筹考虑综合交通运行监测、安全应急、信息服务、统计决策等行业内外需求,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覆盖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重点物资的智能交通感知网络。

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港口、客货运输场站运行监测设备,着力补充普通公路、内河航道运行监测设备,提升交通网络关键设施动态运行监测的覆盖率。进一步加大对车辆、船舶等运载装备的运行监测,着力加强珠三角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交、长途客运车辆以及重点物资、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卫星定位、智能监测和无线网覆盖。

强化收费数据、手机信令数据、移动互联网数据等交通运行监测的有效补充手段,基本构建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交通感知网络。

(三)以互联网引领传统货运行业转型升级。

10.完善货运物流信息化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加快建设国家交通物流平台广东区域交换节点(分平台)和广东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将物流信息化相关建设标准纳入《广东省汽车货运站场(交通物流园)级别划分及验收办法》,促进省级平台与货运枢纽场站、港口码头和物流园区的互联互通。推进客运班车小件快运系统的建设,依托区域交换节点,提供数据交换与结算支撑。落实《珠江三角洲物流一体化行动计划(2014-2020)》,加强与南方物流平台的对接共享。

11. 推进多式联运系统建设,开展“一单到底”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依托“一路一带”战略,开展粤港澳——东盟甩挂运输系统示范项目建设。依托部省共建绿色交通示范省建设,推进北江大宗货物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建设。促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的整合,打通物流信息链,建立大范围协同、实时、准确、高效的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以“一单到底”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促进铁水、公水等联合运输的发展。

12.发挥互联网龙头企业创新驱动的引领作用。与互联网知名企业在货运物流领域开展移动互联应用合作,支持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通用软件推广应用,依托农村客运,以信息化手段共同推动农村物流网络建设。推广与林安物流的信用信息政企共建模式,拓展共建领域和单位。

鼓励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融入传统货物运输方式,再造运输组织,支持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GPS 定位、无线射频识别、IC 卡电子证件等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开发货运APP,创新运输配载、跟踪追溯等运营服务模式,培育若干以移动互联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创新发展。

(四)以互联网引领绿色汽车维修和智慧驾驶培训服务。

13.推进绿色汽车维修服务。统一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车型数据库和检测管理软件,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推动异地检测数据互认,推进营运车辆远程年度审验。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推进汽车维修配件追溯试点工作和“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实现车主对汽车维修过程实时查询、费用网上便捷结算等服务;完善我省统一的汽车维修服务救援网,加快与“全国一张网”维修救援服务体系对接。

引导维修企业积极探索“互联网+汽修”的经营模式,开发手机APP 等应用,提供线上线下互动式维修、远程诊断等服务,使维修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在确保安全、环保的生产条件下,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大型社区、公共停车场、客货运站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旅游景点服务区布设连锁经营网点,促进汽车维修连锁化发展。

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着重加强对连锁维修企业总部的监管,积极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对行业的监督和评价作用,构建汽车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惩戒“四位一体’的诚信体系;依托行业协会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推动汽车维修行业大数据的整合、应用和开放,建立具有服务评价、监督投诉、信息公示、技术咨询等功能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强化诚信评价信息的披露和评价结果的运用。

14.推广智慧驾驶培训服务。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培训计算机计时系统,引导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建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信息化平台。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全面推行预约计时培训,实行小型汽车学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预约教练员、培训时段,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的培训需求;鼓励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理论教学平台及APP,开展互联网远程培训和计时收费,实施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和结业考核电子化管理。

(五)以互联网引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15.加快实现与全国运政系统的互联互通。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升级我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2015 年底前,按要求将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车辆等全部数

据实时上报向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全面共享。推进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信息化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的电子档案制度。2016 年底前,实现部省两级运政、执法等系统在跨区域执法、从业人员管理、营运车辆管理业务的协同联动。完善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逐步拓展在移动互联终端“一站式”办结的业务范围。

16.深化道路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应用。完善全省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建设,保障与部级系统的共享畅通,加强运政系统基础数据的清理和入网车辆数据的排查,尽快实现我省“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100%。做好联网联控系统与运政系统、包车管理等系统的结合应用,强化动态监管数据与许可、审验及质量信誉考核评价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17.加强零担货物运输服务信息安全监管。按照《关于加强道路运输零担货物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建设全省零担货物运输服务信息登记安全监管系统,规范道路货运企业交付环节收货实名和信息留存制度;制定安全监管数据接口标准,鼓励开发道路货运企业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依托区域交换节点,实现货物来源可追溯。

18.完善全省12328 服务监督电话系统。按照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工程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和运行监测中心,开通电话、网站、微信、微博、APP、短信、电子邮件、传真等8 个渠道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2015 年底前,完成电话和网站两个受理渠道,实现部、省、市三级联网运行和业务自动流转;2016 年底前,拓展微信等更多渠道,实现与96990 号码的并网运行,信息服务和决策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17 年起,在道路运输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扩展12328 业务服务范围,扩展知识库。

19.实现运输行业“云监管”。加快推动与公安、海事、环保、质监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监管联动,加强道路水路运政系统、联网联控系统、零担监管系统、交通综合执法系统和综合交通视频监控等系统的协同管理。通过大数据的开放共享实现与社会APP 等实时服务系统数据的关联,开展海量数据的云计算、分析,让数据成为许可实施依据、服务评价基础和行业指数来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实现行业管理由事前许可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到2017 年末,基本建成全省运输行业云监管平台,加强突发应急事件的监测分析,推进涵盖公路、水路、民航、铁路、海事、公安、安监和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六)以互联网引领企业诚信体系构建。

20.开展指尖上的服务质量信用评价。建设广东省客运车船服务与安全质量评测系统,通过政企合作(PPP 模式),建设全省统一的客运车船WIFI 网络体系,鼓励乘客通过WIFI网络对出行服务进行即时点评,强化服务接受方的监督权。

推广免费WIFI 网络在场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应用,指导企业利用微信、二维码等技术,让公众通过扫描即可读取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或技术等级等信息,方便乘客自主择优服务,加强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1.完善行业质量信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广东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立诚信信息采集、评价的有效机制及诚信档案;利用新媒体 和手机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采集渠道,汇集并公开客运、货运、场站、港口、码头、维修企业,驾驶培训等运输行业基本信息和诚信信息。建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专业物流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共享部信用平台及省“信用广东网”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实现一处失信,联合惩戒。

四、保障机制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成立以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的广东省综合运输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加强全省综合运输信息化顶层设计,协调指导相关工作的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综合运输处。

建立全省“互联网+综合运输服务”工作微信群,参加人员包括各市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加强省市工作联系,及时分享行业动态、前沿信息和经验交流。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始终坚持“服务是交通运输的本质属性,安全是提供服务的根本基石”的工作准则,从为人流、物流服务的角度,在没有影响安全的前提下,持积极的态度、开放的姿态去引导各种“互联网+综合运输服务”新业态的发展。

(二)加强协同创新,营造创新良好氛围。

在重点任务基础上梳理发布重点项目指引目录,鼓励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企业等单位积极申报运输服务创新试点项目,包括新技术应用和体制机制创新,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方案的建设模式、推广前景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科学评估后择优采用,以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共建(PPP 模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并积极争取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创新驱动”战略计划。

组织举办“互联网+综合运输服务创客大赛”,共同探索互联网思维下“指尖上的智慧出行服务”,推动运输服务新模式与创投机构资本的对接,促进综合运输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深圳持续举办国际智能交通展。指导第三方机构组织举办综合运输服务信息化高峰论坛,分专题组织省内外运输服务行业信息化建设应用单位进行路演,并邀请互联网企业、保险行业、厂家、设备供应商等上下游企业及创投资本参加,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与 “互联网+”龙头企业的合作,积极支持数据分析能力强和综合运输数据资源丰富的企业,探索“大数据工厂”、“大数据超市”、“数据试验工场”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大数据与传统运输产业通过数据集聚、集成、叠加、对比和融合创新,衍生新应用、新业态和新价值,将大数据打造成运输行业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发挥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建华南交通物流发展研究中心的优势,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指导组建产业联盟,整合上下游企业,完善综合运输信息服务链。

(三)构建便民惠民信息服务体系。

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围绕交通出行、物流、汽车后服务等领域,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鼓励以市场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培育产业集群;加强政企相关信息资源整合与系统互联互通,为交通用户提供全程出行信息服务。同时,加强对交通信息服务市场中新兴服务业态的深入研究,通过政策创新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的引导和规范,进一步释放交通信息服务市场发展潜力,提升交通信息

服务创新发展水平。

(四)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建立运维长效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信息化资金,重点用于推进“互联网+综合运输服务”等专项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制定相应优化鼓励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输服务信息化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探索建立多元的信息化投资机制,分层次、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形成行业和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运输服务信息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技术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培养既熟悉业务又具备较高新技术水平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工作绩效考核,建立通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实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