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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一口三办” 举措建立最快政府协调机制的通知
  • 2019年09月16日 10:50 发布人: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一口三办” 举措建立最快政府协调机制的通知

温政发〔201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高市政府自身办事效率,有力助推“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持“一个口子”对外

  各地各单位提请市政府研究协调的事项,一律按规范的请示件,由市政府办公室“一个口子”统一受理,请示单位无需多头汇报沟通。研究协调事项办理后,“一个口子”统一反馈。

  二、坚持主办负责制

  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受理请示件后,根据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工确定负责承办领导。请示事项如涉及多位副市长职责,按主事项职责分工确定主办人。如主事项难以确定的,由市长确定主办人。主办人要大胆协调有关副秘书长和非分管或联系部门,并注意加强横向沟通。

  三、坚持首办负责制

  请示事项如涉及职责边界模糊的,先接受办理的副市长应主动承担、一办到底。如涉及领导分工变化、部门职能调整,请示事项办理事项已基本有解决或回复方案的,也由先接受办理的副市长一办到底。

  四、坚持限时办结(回复)制

  请示事项办结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5个工作日,需征求意见的10.5个工作日,特别复杂可视情延长。情况特殊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理旧账”制度办理。请示事项已解决、部分解决或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都应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市政府各口子请示件的办理情况,实行延时预警、定期反馈。市政府办公室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办理情况。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