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数字政务协会(原广东省电子政务协会)研究制定《广东省电子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从综合条件、财务、信誉、业绩、技术力量以及管理能力六大方面对电子政务服务企事业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和评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评定办法是电子政务行业领域的企业自律标准,评定分为基本能力等级和专项服务能力两部分。基本能力等级设有一级、二级和三级,三级为基础级,一级为最高等级。专项服务能力分别是对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运行维护的评定。
评定办法使电子政务建设单位在选择电子政务服务企业时,有了评价其服务能力的标准,为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单位在选择电子政务服务机构时提供参考依据。该评定办法已被多家电子政务建设单位采用,作为招标文件中电子政务服务企业商务资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标准。
联系人:资质认证部 020-838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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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服务能力水平证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