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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便捷!广州精简237项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
  • 2019年03月11日 15:07 发布人:

    广州减证便民又有了新的行动:近日广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第二批)的通告,提出要精简政务服务56个事项237项申报资料,大量原本需要提供申报材料的,如今只需要提供文证编号即可,再次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大幅瘦身。

  精简56个事项237项申报资料

  记者从本次公布实施的广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第二批)清单上见到,本次涉及的服务事项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上房地产登记等多个类别。

  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例,本次涉及到的资料精简清单达到了11项,其中有4项资料直接取消。广州市规资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往申报该事项时,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用地权属证明文件及附图、附件,精简之后申请人只需提供文证编号即可,后续审核等工作将由有关部门通过政府内部共享获取。

  除此之外,清单中还有大量事项精简为“完善规范化要求”。比如新征建设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本需要提供“城中村”改造规划的批复文件、附图,完善规范化要求后,同一项目在选址阶段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广州市规资局有关人士介绍,本次精简的政务服务一共涉及56个事项237项申报资料,精简的力度超过了第一批。大量原本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今只需要提供文证编号即可。

  首批申报资料精简行动初见成效

  市规资局上述人士介绍,去年8月份开始,广州国土规划部门已经发布了一次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的通告,将精简政务服务中62个事项共185项申报资料,精简比例达30%以上。

  当时广州市国规委对以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进行了深度梳理,以减证便民为宗旨,以降本减负为原则,多措并举进行精简。具体措施可总结为“减、并、简、免、转”五个字。其中“减”指的是取消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照片等无法定依据类申报资料;减少资料收件份数,除特殊情形外,需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原则上只要求提供1份;取消身份证复印件的收取;取消广州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收取。“并”指的是过去同时要求提供申请函(或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的,整合为仅提供申请表,将申请函(或申请报告)的内容并入申请表;同时要求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资格证明等的,一律整合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照”。通过这五项措施,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大幅瘦身。

  首批精简185项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通过实施后,经过半年多的实际运行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便利了不少办事群众,提升了国土规划审批服务质效。

  加强内部信息共享成关键因素

  本轮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是去年行动的延续和深化,其重点在于强化内部信息共享机制。

  市规资局介绍,在上一次的基础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对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再次梳理,加大力度精简收案材料,在取消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收取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对规划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历史上发出的规划类许可证照、批文,通过应用电子证照、推进历史档案电子化、加强内部共享,申请人提供文证编号便可申办相关业务,再一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资料大幅瘦身。“随着硬件支持与制度不断完善,在政务服务信息化的支撑下,只要能够实现内部调取的服务事项申报资料,这次基本上都实现了精简。”

  “在这两轮精简政务服务申报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特别是强化历史证照电子化,进一步实现全市政务电子证照互联互通。”市规资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还将制定更规范的流程,为当事人提交材料提供更为清晰的指引,通过互联网+服务等措施,增加当事人提供材料的便利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国土规划审批服务。(源自: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