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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日起深圳市政务服务可容缺办理 材料不全也能办事
  • 2019年09月24日 09:14 发布人:

    据深圳晚报消息,《深圳市政务服务容缺办理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优化全市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出有温度的便民服务。

  “容缺办理”什么意思?

  “容缺办理”包括容缺收件和容缺受理,是办事时的非主审要件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窗口可先予收件或审批部门先予受理的政务服务活动。容缺受理后业务进入审批流程,并开始计时,在收到申请人补齐补正的材料后正式出证。补齐补正承诺时限须比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间少2个工作日以上,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办理容缺受理的条件:

  需要留意的是,办理容缺受理的条件是主审材料齐全,即为审批业务开展必须依凭的,直接影响审批结果能否通过,或影响审批结果内容边界的相关材料。

  容缺收件模式:

  本次“容缺办理”中的容缺收件模式是全国独创,是指依托收件、审批相分离的综合窗口业务模式,推出“容缺收件”改革,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材料的申请人,提供了方便。比如遇到办事人员有申报期限的业务,通过该模式相当于于延长20天申报期,中间可以补齐相关缺少资料。或者办事人员不想带着材料来回跑,可先把材料暂存窗口,补齐资料后再提交审核。

  如何区分主审材料和非主审材料?

  主要材料,又称主审要件。是指审批业务开展必须依凭的,直接影响审批结果能否通过,或影响审批结果内容边界的相关材料。

  次要材料,又称非主审要件。是指主要材料以外的材料;主要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对提交未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可视为次要材料;对备案类和审批通过率高的审批类前置批复材料,能提供受理回执或收件回执的,可视为次要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已实现共享的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实行纸质材料免提交。(源自: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