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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9年10月09日 09:30 发布人: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发改法规〔2019〕38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

  为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过程中,重要进展、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及省级有关部门。 

附件《四川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pdf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9月3日